報考須知

 

 
汽車駕駛人訓練班: (如有疑問,請撥辦公室諮詢專線:02-2881-7598或親臨報名處 )
1. 準備項目:體檢用 A.汽車體檢表格 B.身分證正本 C.照片四張(一吋、兩吋、黑白彩色皆可) 
2. 至北區監理站(承德路五段80號) 辦理
A.體檢 B.體能測驗 C.領取學習駕照 
一、報名應考普通小客車駕駛執照資格: 
(1). 須年滿十八歲以上。 
(2).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。 
(3).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,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 留一年以上之證明(件 )。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 月以上之證明。

(4)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(件)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出 境證件。但自中華民國
   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,應檢附一件以上之居留證明 (件)。※亦即:所有居留證之發證日至有效截 止日須超過一年才可報考駕 照。 
二、報名證件: 
(1). 最近正面脫帽半身一吋光面紙相片一式四張。 
(2). 體檢及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登記書。 
(3). 須領取學習駕駛證。 
(4). 原領駕駛執照吊銷執行單(需已滿停考期限) 或註銷處分書。 
四、 開課當日需繳清所有證件及費用,否則視為放棄該期訓練 
五、 (02)2881-7598 
***體格檢查、體能測驗、醫院及場所: 
(1) 台北市監理處北區分處:台北市承德路5段80號 電話:(02)28314155 
(2) 西區代辦處: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345號 電話:(02)23027709 
(3) 忠孝醫院:台北市同德路87號 電話:(02)27861288 
(4) 和平醫院:台北市中華路2段33號 電話:(02)23889608 
(5) 仁愛醫院:台北市仁愛路4段10號   電話:(02)27093600 
※領取學習駕駛證※ 
(1) 台北市監理處北區分處:台北市承德路5段80號 電話:(02)28314155